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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號,據(jù)紅星新聞報道:6月20日,博主“臨期也狗”稱,在無錫市的山姆超市內發(fā)現(xiàn)多種商品臨近保質期,最短的只剩19天。但與正常商品混賣,未作提示或區(qū)分。此事發(fā)布后迅速登上熱搜。6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聯(lián)系到山姆超市,工作人員稱超市內設有臨期食品專區(qū),此事正在跟進處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jù)《規(guī)范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商場銷售臨期食品并不違法,但即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作提示,否則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若因臨期食品質量導致消費者出現(xiàn)健康問題,消費者可向超市主張賠償。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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