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2023年6月28日第08版:民生周刊·探案
(資料圖)
對房產的處理與分割,在離婚案件中很容易產生糾紛。有人為了在離婚時獲得更多的房產份額,甚至采取虛假訴訟的方式,騙取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但最終的結果卻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2022年2月,上海市長寧區(qū)檢察院受理的一起虛假訴訟監(jiān)督案就與離婚有關。最終,該院民事檢察部門與刑事檢察部門分工協作,推動法院再審撤銷原審錯誤的民事判決,保障了離婚案件中女方的合法權益,有力打擊了虛假訴訟違法行為,維護了國家司法秩序。
飛來的債務,要離婚先還錢
“我要報警,他說當初買房的錢是跟別人借的,這不是事實!他的目的就是要讓我凈身出戶!”2021年4月,因房產即將被法院查封,小趙向派出所報警,稱丈夫小李為使她在離婚時少分財產,串通他人虛構債務,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
小趙稱,當年她和小李準備結婚時,兩人商議買一套新房當婚房。由于小李一家均屬于非滬籍,沒有獨立的購房資格,而小趙屬于滬籍,具有購房資格,為此,小李的父親表示,婚后由他出錢,以小夫妻二人的名義購房。
2017年2月,小李和小趙登記結婚。2018年上半年,小李的父親看中了某小區(qū)的一套別墅,就以小李、小趙夫妻二人的名義購買了該房產,并于2018年年底全額支付購房款1800萬元。其中,1100萬元是通過小李父親的銀行卡支出,其余700萬元是通過小李堂叔的銀行卡支出,而事實上,小李堂叔的那張銀行卡的實際使用人也是小李的父親。
2019年4月,新房正式交付。同年5月,小趙、小李一同進行了房屋產權登記,房產登記為夫妻共同所有。
小李與小趙婚后育有一女。女兒出生不久,夫妻倆便因各種家庭瑣事時常爭吵不休,有時小李還對小趙大打出手。最終,小趙忍無可忍,向小李提出離婚。
聽到小趙提出離婚,小李很是緊張:如果二人離婚,豈不是意味著當初父親出資購買的房產要被小趙分走一部分?于是,小李與父親、堂叔反復商議如何才能不讓小趙“占這個便宜”。
2020年8月,小李拿出擬好的離婚協議書要小趙簽字,并對小趙說:“當年買婚房的時候,有700多萬元是向我堂叔借的,這些年我也沒賺到什么錢,到現在還欠著堂叔的錢。你想離婚可以,但要先把買房時欠堂叔的錢還了。如果你不還錢,那就把這份離婚協議書簽了,同意自愿放棄分割房產。否則,別想安生離這個婚?!?/p>
由于小趙拒絕簽字,這份離婚協議最后不了了之。
堂叔告侄子勝訴,小夫妻房產被查封
2020年9月1日,上海市長寧區(qū)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該案原告稱,2018年,其侄兒小李因購買婚房向其借款700萬元,欠款一直未還,有欠條及還款協議為證。欠條上有小李的簽名,出具時間為2019年4月22日,內容為:“我保證在2020年7月之前全款歸還堂叔購房款本金700萬元,利息每年18%,如果本人逾期不還,堂叔可以去法院告我,我愿意賠償堂叔所有損失,訴訟費律師費我出,本人以名下房產作保,堂叔可以直接對該套房產抵押拍賣。”還款協議于2020年8月24日簽訂,約定:“借款人承諾盡快歸還欠條載明的購房款本金700萬元,利息每年18%。”
原告在庭審中表示,由于侄兒小李未還欠款,因此訴求被告小李歸還借款本金700萬元及利息、律師費等各種其他費用200余萬元。
長寧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因小李承認向其堂叔借款700萬元且一直未還款的事實,同時又有小李堂叔提供的還款協議、欠條、銀行交易明細等證據予以佐證,法院對小李向其堂叔借款買房并未歸還欠款的事實予以確認,并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小李歸還其堂叔本金700萬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師費等。
由于小李在法院判決后并未及時履行判決內容,該房產最終被法院查封,于是便有了本文開頭小趙報警的那一幕。
為多分財產造假,叔侄二人均領刑
怎么會有這么巧的事?女方剛提出離婚,男方的堂叔便起訴要求男方償還購房時所借的債務,婚后幾年中,丈夫小李從未向妻子小趙提及有還款協議及欠條的存在。果不其然,公安機關受理小趙的報警后,經偵查、訊問,小李等人很快如實供述了捏造債務提起虛假訴訟的事實。
原來,小李父子聽別人說“只要是婚后買的房,不管是夫妻雙方誰出的錢,一律分一半走”,故與小李的堂叔商議,將當時通過小李堂叔銀行卡支出的700萬元購房款索性當成小李夫妻的借款,并想當然地認為“法院應該查不出那筆錢實際是誰的”。接著,3人導演的這出戲就拉開了大幕——
先是由小李的堂叔向法院起訴,稱700萬元是他借給小李買房用的。接下來,為了讓這出戲演得更逼真,小李與堂叔還在微信中多次假意商討還款事項,小李一再表示無力償還,還直言,“堂叔可以去法院告我”。隨后,小李偽造了虛假的還款協議、欠條等證據,并將公司日常資金往來的銀行流水充作借款證據,以此欺騙法院,從而獲取民事判決的支持。最終,案涉房產被法院查封。
2021年6月9日,小李及其堂叔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批準逮捕。2022年1月26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以虛假訴訟罪判處小李及其堂叔有期徒刑六個月,各并處罰金1000元。
2022年2月,長寧區(qū)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收到了刑事檢察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及相關證據材料后,審查了刑事案件的卷宗,并對卷宗中當事人的筆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fā)票及微信聊天記錄等書證、電子證據材料進行了全面梳理。與此同時,承辦檢察官還調閱了當事人在上海市其他區(qū)進行的離婚訴訟及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案卷,并通過與刑事檢察官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的方式,全面還原了案件事實,厘清了法律關系。
為以公開促公正,使案件的辦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檢察機關就此案舉行了公開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小趙在聽證會上表示:“希望檢察院可以監(jiān)督法院依法判決,維護我的正當權益?!甭犠C員表示:“上海市的房產涉及金額較大,對夫妻離婚過程中房產的分割需保持謹慎。本案中,即使房產為小李的父親全款購入,但小李一家是通過小趙的戶籍身份獲得的購房資格,小趙還為家庭生兒育女,有所付出,因此小趙分得部分房產份額也合法合情合理。小李及其家人為了逼迫女方凈身出戶,竟然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欺騙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既浪費了司法資源,又損害了女方的合法權益,支持檢察機關對這一案件依法監(jiān)督,把錯誤的民事判決糾正過來。”
檢察監(jiān)督啟動再審程序,原審判決被撤銷
2022年2月17日,長寧區(qū)檢察院向長寧區(qū)法院制發(fā)了再審檢察建議,指出本案系男方與家人惡意串通,在民間借貸糾紛之訴中提供虛假證據,捏造債權債務關系,導致民事判決認定事實存在錯誤,該行為妨害了司法秩序,損害了國家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建議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
收到再審檢察建議后,長寧區(qū)法院高度重視,于2022年6月對此案進行再審,小李及其堂叔作為原審原、被告參加了庭審。在法庭上,小李的堂叔表示,都是因為自己不懂法,幫親戚忙提起了虛假訴訟,實際自己并未借款給小李購房,現已認識到虛假訴訟造成的嚴重后果。小李也承認,購房的錢是由其父親出的,自己并沒有向堂叔借過錢,也是因為自己不懂法,以為親戚之間相互說好就不會被發(fā)現,便隱瞞了真實情況,提起了虛假訴訟。
長寧區(qū)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查明的事實已確認欠條及還款協議系偽造,銀行轉賬流水也非真實的借款往來,小李及其堂叔亦當庭自認虛構民事借貸關系的事實,故此,判定小李及其堂叔之間民間借貸關系不成立,撤銷原審判決。
檢察官說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
本案中,案涉房產是由小李的父親在小李和小趙結婚后全款購入。根據法律規(guī)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購房的出資,若無事先明確協議約定購房款為父母對子女的借款,也未事先明確表示屬于對子女一方的贈與,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在司法實踐中,即便案涉婚房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也并非機械地平分,而是會綜合考慮房屋來源、雙方出資、對房屋貢獻大小等因素,酌情商定房屋的歸屬及折價補償問題。因此,考慮到本案中房產為男方父親全款出資所購,一般情況下,男方將分得相對較多的房產份額。但因男方惡意虛構債務,意圖侵害女方的正當財產權益,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懲罰原則,男方最后實際可分得的份額應當相應減少。
如果男方的家人通過正當途徑獲取自己的利益,就不會發(fā)生后續(xù)對自己不利的后果。男方捏造債務提起虛假訴訟,不僅導致自己及家人受到刑事處罰,還可能導致在接下來的離婚訴訟財產分割處理中分得的份額減少,著實得不償失。
(原標題:離婚時,他導演了一出借債大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