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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報訊 記者李寧報道 7月3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fā)布《關于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決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在7月6日召開的商務部例行發(fā)布會上,新聞發(fā)言人束玨婷對多位記者的相關提問一一進行回應。
束玨婷說,鎵、鍺相關物項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世界上主要國家普遍對其實施管制。中國政府依法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確保其用于合法用途,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更好履行國際義務。需要指出的是,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出口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將予以許可。
“中國政府依法實施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在發(fā)布公告前,中方已通過中美、中歐出口管制對話渠道進行了預先通報。”束玨婷說。
束玨婷還表示,公告明確規(guī)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措施將自8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商務部尚未收到企業(yè)的出口申請文件。中方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出口申請進行審查,出口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將予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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