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假離婚避債犯法嗎
通過假離婚避債犯法嗎
通過假離婚避債犯法。
1.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為了滿足一方或者雙方的某種需求,一致同意辦理離婚手續(xù),并且同時商定,在目的達到后再辦理復婚手續(xù)。
【資料圖】
2.假離婚伴隨著房屋拆遷、購買二套房、逃避夫妻債務、解決孩子上學等問題而產生。
3.夫妻共同債務是指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5.因為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共同償還。利用假離婚不僅逃避不了債務,如果存在隱匿財產或者逃避強制執(zhí)行等行為,嚴重者可能面臨法律制裁。
二、假離婚的情形
找法網(wǎng)提醒您,假離婚的包括通謀離婚和欺詐離婚。
1.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
2.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后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而暫時離婚的行為。
三、假離婚逃避債務債權人該如何維權
債權人可以將離婚的雙方作為共同被告或者將其中具有還款能力的一方列為被告。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都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清償責任,根據(jù)“債務的轉讓得經(jīng)債權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經(jīng)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否則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間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只能對彼此內部有效,不能向外對抗其他債權人。
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償還。而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更是屬于“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無效民事行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