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人如何調解

一、交通事故如何調解


(資料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

1.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

2.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調解。通知一般采用書面形式,調解參加人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之后才能參加調解,且一方人數(shù)不得超過3人。

3.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進行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從何時開始

找法網(wǎng)提醒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钠谙逓槭?。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guī)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三、交通事故不適用調解的情形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不適用調解的情形都有如下:

1.與手續(xù)不全車輛發(fā)生事故;

2.當事司機酒駕或毒駕;

3.雙方對事故原因和歸屬有爭議;

4.損壞公共設施的事故;

5.單方事故;

6.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

7.事故有人員傷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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