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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涉及多起貪污案件,并有新臺幣2.4億不明財產(chǎn),先前已經(jīng)遭判刑13年定讞,發(fā)監(jiān)執(zhí)行。其中他向某承包商收賄300萬元案件,經(jīng)“最高法院”撤銷發(fā)回后,更一審改判4年8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林錫山刑期再增加。
林錫山1999年3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擔任“立法院”秘書長,前后長達近17年,為“立院”在臺灣全面改選后任期最久的一位。王金平1999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擔任“立法院長”期間,均以林錫山為幕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