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天津交通事故報警后責任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在天津交通事故報警后責任認定一般是10天之內。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相關資料圖)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lián)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三條 發(fā)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jù)。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jù)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其實,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的時間是法律制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不管是在天津還是其他地方,一般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會超過10天的,除非駕駛員逃逸了,那只能等抓獲了逃逸的駕駛員以后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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