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起訴男方女方不出庭
離婚起訴男方女方不出庭,但是女方不能表達意思的除外,女方不出庭一般會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否則人民法院有可能會進行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資料圖】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起訴離婚去男方還是女方戶口所在地
1.要看誰是被告以及夫妻是否離開了住所地,才能決定在哪里起訴;
2.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怎樣去起訴離婚
去起訴離婚的方式:
1.依法提起訴訟申請;
2.提交起訴狀;
3.提供身份證明;
4.去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找法網(wǎng)提醒您,法院受理后,進行訴訟。法院開庭調解不成,進行開庭審查,符合法定離婚要件的判決離婚。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