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有什么
2023-08-19 12:50:28 來源:找法網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有什么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有如下:
(資料圖)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投資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的孳息、收益等。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xiàn)為另一形態(tài)的財產,如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股票出售所得等。
二、夫妻婚前財產法院可以執(zhí)行嗎
夫妻婚前財產法院可以執(zhí)行。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共同債務,應該由婚前財產予以償還。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
三、婚前財產公證要去哪里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要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找法網提醒您,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
1.雙方準備好材料,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
2.公證申請被公證人接受后,公證人就財產協(xié)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詢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3.公證人將履行必要的法律通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xié)議后所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與公證人合作,完成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在公證人面前簽訂婚前財產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