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減肥藥含違禁品仍多次購買,原是為十倍索賠,法院駁回!
2023-08-19 21:16:01 來源:極目新聞
(資料圖)
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石夢
明知減肥藥含違禁成分,張某仍多次全額購買,并要求十倍賠償。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駁回原告張某十倍賠償訴求,并向管理部門發(fā)出司法建議書,維護食品、藥品安全。
大冶法院(通訊員供圖)
案情顯示,2022年9月,張某通過微信主動聯(lián)系售賣減肥膠囊的王某,并自愿放棄優(yōu)惠全額購買1510元的減肥膠囊,收貨時為留存證據進行收貨、拆貨拍照。2023年2月,張某將膠囊送去某檢測服務公司進行檢測,經檢測該膠囊成分為西布曲明59.1mg/g,為國家明令禁止成分。張某便要求王某退還貨款并索要十倍賠償金,雙方協(xié)商未果,故而成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膠囊為國家明令禁止產品,且被各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處分。本案中,張某自愿全額購買案涉產品,且拍照作證據留存,及其多次在法院提起過產品責任糾紛訴訟,可以推定張某明知案涉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仍購買該產品,系“知假買假”行為,要求十倍賠償更是利用懲罰性賠償為自身牟利。法律規(guī)定的十倍賠償,是保護真正消費者的權益,張某并非案涉產品的真實消費者,也并未因使用產品而受到實際損失,遂依法駁回張某十倍賠償金的訴求。因王某銷售涉案產品違反法律強制規(guī)定,張某作為購買者違背誠信原則,雙方形成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判決王某返還張某貨款1510元。
案件判決后,湖北大冶法院向案涉地廣東汕尾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出司法建議書,建議當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轄區(qū)內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藥品安全標準的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加強對網上兜售違法產品行為的檢測力度,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近日,廣東省汕尾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復函大冶法院司法建議書:對王某涉嫌違法行為展開核查工作;已在轄區(qū)內檢查食品、藥品經營單位62家次、食用農產品快檢1922批次,共銷毀不合格農產品19批次,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