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萬惡之首、社會毒瘤!
容留他人吸毒就是養(yǎng)癰貽害!
(資料圖片)
這種方便“給不得”?。。?/p>
贛州一名男子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屢屢以身試法
法院公開開庭并當庭宣判
6.1萬人圍觀
?。?!
在6月26日 “國際禁毒日”
即將來臨之際
6月20日上午
贛州章貢區(qū)人民法院
對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章貢區(qū)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
以及贛州市第十一中學師生
共計160余人到場旁聽
審理過程在區(qū)法院官方抖音號同步直播
6.1萬人在線接受了一場
最直接最真實的涉毒犯罪警示教育
案情回顧
被告人李甲(化名)是一名90后,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3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22年6月,李甲又在其租住屋內,三次容留吸毒人員尹某、李乙(化名)吸食毒品“K粉”,其中有兩次李甲還一同吸食。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罪名、犯罪事實、在案證據開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與法庭辯論,聽取了被告人李甲的最后陳述意見。
“ 我認罪認罰,沒有意見....”,被告人李甲表示認罪悔罪,章貢區(qū)法院當庭作出判決,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李甲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庭審結束后,該案主審法官鐘君現(xiàn)場開展以案釋法,告誡旁聽人員以及直播間的觀眾以案為鑒、拒絕毒品、遠離毒害、謹慎交友。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共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來源:綜合章貢區(qū)人民法院、贛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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